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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印发《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宣传部日前印发《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包含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工作保障及检查评估等四个方面21项,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明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由区委统一领导,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党史研究室按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将党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及用好学校思政课、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10个方面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明确责任单位、牵头部门、协作部门及完成时限。三是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保障。从建设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发挥“五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对《条例》落实进行保障。四是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各级党委(党组)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处理、处分。

  《方案》围绕《条例》中党史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从制定党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举措,并着重指出:“区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部门提供资料支持”,这有力解决了史料征集难的问题,也为党史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

  (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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