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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以“三举措”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落地见效

  党中央颁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河北省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高度重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科学推进,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促进《条例》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党史研究室充分运用革命遗址遗迹普查成果,专门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示范点”评定标准,组织基层积极申报,选出首批20处革命遗址遗迹,建立市级“党史学习教育示范点”,并开展挂牌活动。同时,精选唐山革命纪念场馆、纪念地、成果展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29处,以唐山红色资源为主线,以历史人文和改革成果资源为辅线,推出5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制作宣传册,印制2000份,分发到各大型宾馆、酒店等游客密集场所,提升唐山红色资源宣传力度,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

  二是制定方案办法,保障《条例》落实。突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关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第一时间制定了唐山市党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围绕推进基层党史部门做好党史征编研宣工作,打造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落实好涉党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门制定了《唐山市党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办法》,为深化推进《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条例》落实。室领导亲自带队,6次深入丰润、玉田、迁安、遵化等县(市、区),调研《条例》颁布后的工作部署、专题学习和宣传阐释等情况,督促全市党史系统针对《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结合党史工作职责,主动担当、积极落实。深入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围绕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中,党史知识专题学习、党史著作学用、红色场馆利用、党史课程安排、纪念活动开展等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对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具体指导举措,有效推动了《条例》在基层党史部门落地落实。

  (河北省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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