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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多举措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提质增效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主动担当作为,多举措推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提质增效。
领导高度重视
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对党史工作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向区委汇报。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区委书记亲自批示,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听取《条例》的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党史研究室和区委组织部配合,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将《条例》学习列入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自上而下在全区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抓好专题培训
区委宣传部召集召开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专题安排《条例》宣传工作。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杨绍宇进行专题宣讲,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要求新进干部能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推动党史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组织专题研讨
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题研讨,邀请区党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学习把握《条例》内容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坚定对党的历史伟业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更好肩负起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
强化广泛宣讲
一是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党校干部培训,把《条例》和党史学习内容作为培训的必修课之一。二是充分利用史志学会和史志阅览室等宣传阵地,购买《条例》学习相关资料,充实阵地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党史宣传队伍作用,结合党史“七进”,到学校、社区、南溪朱德旧居开展《条例》宣讲工作6次,为300余学生开展了宣讲。四是通过“仙源南溪”APP及时转载《条例》全文,并推送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内容,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