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党史文献网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正文

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6月6日,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全室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室主任冯健参加会议并讲话。室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周琴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市委警示教育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最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警示教育,全室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室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支部组织委员田时亿、宣传委员唐慧分别领学第八章、第九章对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并作研讨发言。

  (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四川党史文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