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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三举措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持之以恒抓学习

  由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组织干部职工逐章逐条、逐段逐句学条例,把《条例》学习纳入党史地方志业务培训班学习计划,推动《条例》内容入脑入心;突出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筑牢坚定信仰信念、勇于担当负责的思想根基;跟进抓好中央、省、市重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党史学习教育变成推动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良好契机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学以致用抓转化

  立足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实际,及时将《条例》中关于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开展好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宣讲等明确规定融入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大局,纳入2024年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方式方法,扩大党史地方志部门的影响力,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立足本职抓落实

  持续推进史志研究、著作编写、资料征集、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和史志主题图书角,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新时代党史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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