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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陈晓东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做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但同时也要看到,同世界数字经济大国、强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特别是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对此,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找到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路径,进而更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需要看到,我们强调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并不是要求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都一致,而是更加关注有效释放不同区域的优势、着力缩小区域间数字经济的发展差距,通过构建区域间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的机制,形成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格局。
从一定意义上看,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也可以理解为不同区域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具体来看,西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仍有待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相对滞后;中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略高,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在不断发展;东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和创新水平都比较高。
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因素较多,尤其需要关注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和对外开放水平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大力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能够对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正向影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潜力及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较大,一定程度上可以与数字经济发展形成协同与互促。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则能够对东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产生更为显著的推动作用。
目前,中西部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产业基础也有待加强,可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与短期目标,在结合区域自身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成本优势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东部地区则可基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创新机会上有所作为。
归根结底,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是数字经济在不同区域呈现出不同发展态势的根本原因。我们既要把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放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来谋划,又要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更好发展数字经济,需要东中西部联动发展,将中西部地区的低成本优势、资源优势与东部地区的技术、市场和数字产业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机制。
第一,着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缩小数字经济发展差距。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是客观存在的,持续缩小东中西部之间整体上的发展差距是实现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对此,既要明晰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现实基础,找准各地区发展数字经济的痛点和优势,又要一体谋划不同地区在发展数字经济中的定位和作用,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重点是基于区域资源禀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挥数字技术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使不同区域在激发经济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过程中发展数字经济,逐步缩小现有差距。
第二,加大中西部地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中西部地区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中西部地区可考虑立足低成本优势和资源禀赋条件,建设超大数据处理中心,以此带动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同时降低东部地区的数据处理成本,实现东中西部数字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还要看到,目前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重硬轻软”的倾向,相关建设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上,软件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这不利于数字经济的整体发展。更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需做到“软”“硬”兼顾,既做好“硬件”,又提升“软件”。此外,还需充分考虑区域数字基础设施更新成本,避免因数字基础设施的过度供给造成资源浪费。
第三,大力提升东部地区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增强对其他区域的带动作用。东部地区凭借技术、人才、市场、政策和产业优势,可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为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地,东部地区应率先承担起攻坚克难的重任,加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积极推行“揭榜挂帅”等新机制;深入推进以“大智云物”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加强数字产品、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供支撑;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运行和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四,进一步提升区域开放水平,积极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一方面,要扩大对外开放,在畅通数字经济国际循环上切实发力,形成更加开放、安全、多元的数字贸易格局。支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引进外资,高质量利用外资,更好发展数字产业、开发数字产品等,推动我国数字产品与服务“走出去”。另一方面,要加大区域间的开放力度,各地区要将自身发展放到国家战略全局中考量,与现有的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政策。同时,还要将推进城镇化与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使之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