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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川陕与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共同特性

  

宋键

  川陕与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割据”和苏维埃运动在中国西南和西北的典型实践,在中国革命事业中有着各自独特的地位。二者在进行苏维埃政权建设实践过程中,由于所处时代背景相同,社会环境相似,因此呈现出一些共同特性。深化两个根据地政权建设共同特性的研究,对总结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条件下的执政经验、深化中国苏维埃运动规律的认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两个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对武装斗争都具有高度的依赖性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惨遭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一支自己掌握的强有力的革命武装力量。川陕和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都是在军事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体现出对党领导的武装斗争的高度依赖性。

  川陕根据地苏维埃政权维持的28个月里,有近20个月都是在战争状态下存在的。川陕苏区军民先后进行了反三路围攻、三次进攻战役、反六路围攻、广(元)昭(化)战役、陕南战役和强渡嘉陵江战役等。因此整个根据地的中心工作始终是围绕巩固和扩大根据地展开的一系列武装斗争,这就使得苏区政权建设具有十分明显的战时特性,不少县级苏维埃政权不得不随着战事情形和根据地阵线收缩而时存时续。1933年8月8日,在通江新场坝召开的100多名干部参加的地方武装代表会议上,中共川陕省委宣布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川陕省军区指挥部,由张广才任指挥长,同时还组织与会代表对西北军区政治部制定的《川陕省军区指挥部组织条例(草案)》和《西北军区赤卫军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和学习。为适应战争环境,大会决定在各县苏维埃设立县军区指挥部,以领导和指挥该辖区内的赤卫军、游击队、独立营、战斗连等群众性武装组织。各级苏维埃政权最大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应对维持接连不断的反“围剿”战争而产生的扩红、征粮、生产等问题,即一切都是为了满足革命战争的需要。由此可见,川陕苏区的政权建设是一刻也离不开武装斗争的开展和革命战争的胜利。

  陕甘边根据地的发展壮大,先后经历了国民党反动派不断发动的三次军事“围剿”,建立的红色政权也几经反复。1934年2月,国民党调集1万多人的兵力对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发动第一次军事“围剿”。为了粉碎敌人的“围剿”,刘志丹率领陕甘边红26军主力,主动撤离寺村塬,转入外线,纵横驰骋于陕甘边的广大地区,残酷的战争使根据地三易活动中心,从甘肃正宁寺村塬到陕西耀县照金,再到甘肃庆阳南梁,由于军事力量的薄弱,虽采用游击战术最终粉碎了国民党军阀组织的第一次军事“围剿”,使陕甘边和陕北两块根据地进入大发展时期,呈现连片统一之势,但在正宁建立的寺村塬革命委员会和耀县建立的陕甘边革命委员会两个临时政权不得不先后停滞,根据地丧失,只得易地再建。1935年初,国民党蒋介石对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星火燎原之势深感不安,再次调集4万大军对陕甘边和陕北根据地发动了第二次大规模军事“围师大部,使蒋介石企图在长征红军到达陕甘苏区之前剿灭西北红军的美梦化为泡影。正是得益于一系列反“围剿”战争的胜利,从而为“硕果仅存”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提供了最根本的军事保障。

  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一文中指出:“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是红色政权存在的必要条件。若只有地方性质的赤卫队而没有正式的红军,则只能对付挨户团,而不能对付正式的白色军队。”①川陕和陕甘边根据地的政剿”,妄图迅速扑灭西北地区燃起的革命烈火。此时陕甘边根据地经过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领导人采用红色(发动组织工农武装,建立党独立领导和指挥的人民军队)、白色(派共产党员到白军中开展兵运工作)、灰色(争取、教育和改造绿林土匪武装,为创建人民军队储备武装力量)三种斗争方式来发展壮大革命武装后红军力量逐步壮大起来,通过采用红26军骑兵团、第一团及数10支地方武装,坚持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开展斗争,牵制南线和西线敌军的行动;而红26军第3团、西北抗日义勇军北上陕北,与陕北红27军组成西北红军主力兵团,集中兵力,横扫西北战场敌军,歼敌正规军5000余人,相继攻占延长、延川、安塞、安定、靖边、保安等6座县城,一举取得了第二次反“围剿”的重大胜利,使陕甘边和陕北完全连成一片,形成了统一的西北革命根据地,强有力的革命武装捍卫确保了南梁的陕甘边苏维埃政权巍然屹立。1935年8月,蒋介石害怕会师后的一、四方面军向陕北集中,迫不及待地调集10万大军对陕甘革命根据地发动了第三次军事“围剿”。西北军委前敌指挥部采取集中兵力,利用敌军矛盾,避强击弱,各个击破的战略方针,首战定仙墕,歼敌2000余人,打垮了东线敌军的攻势;再战劳山,歼敌3700余人。10月,又在榆林桥歼灭国民党一〇七权建设,对党领导的武装斗争的高度依赖性,是毛泽东同志这一著名论断的实践运用,同时也为这一论断增添了两个生动例证。

  二、两个根据地的政权对民主政治建设都进行了宝贵的探索

  川陕和陕甘边根据地政权都是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权,意思是采用一种“会议”或“代表会议”形式组织的政权,核心内涵是广泛的以工农为基础的民主政治政权组织形式,因此对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情况下的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宝贵的探索。

  川陕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是通过民主选举建政和施政的。川陕省苏维埃总共召开了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1933年2月17日,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通江召开,到会代表150余人,大会讨论通过了《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1933年8月,川陕省第二次工农兵大会在巴中召开,到会代表1160人,选举了由23人组成的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熊国炳任主席。会议决定各县代表会后立即召开县、区苏维埃代表大会和各乡、村工农群众大会,建立和健全各级工农民主政府。根据《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规定,村苏维埃由全村群众大会直接选举,乡苏维埃由全乡群众大会或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强调川陕省各级苏维埃政权属于全川陕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群众,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的自由权利。1934年12月11日,川陕省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巴中召开,到会代表1440人,选举产生了27人组成的省苏维埃政府,熊国炳任主席,余洪远、祝义亭任副主席。

  川陕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对民主的探索更多是体现在对各级政权的民主监督上。中共川陕省委极其重视对各级苏维埃政权的民主监督。对政府和权力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是确保政权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根本保障,也是政府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人民群众实现当家做主的最根本体现。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川陕根据地主要通过以下三条途径来实现对苏维埃政权实行民主监督。一是建立党对各级苏维埃的巡视制度,加强党对苏维埃的监督。通过此举,把下级苏维埃政权的各项工作置于上级党委和苏维埃政府的有力监督之下,实行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监督与管理。1933年8月,川陕苏维埃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省工农监察委员会,并决定建立省对各级苏维埃的巡视制度。通过建立巡视制度,既密切了苏维埃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系,便于上级对下级的指导,也基本抑制了苏维埃机关内的官僚主义作风,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同时也保证了党对苏维埃运动的绝对领导。二是通过“十家代表”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批评苏维埃的工作。在川陕根据地政权建设工作过程中,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十家代表”的设立并认真发挥其实行民主、联系群众方面的作用。根据《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的规定,“十家代表”不仅要执行村苏维埃所安排的各项工作,同时还具有将村苏维埃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各种情况向上级报告的权利。“十家代表”制的推行,不仅广泛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基层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积极性,使苏维埃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密切的联系,而且在政权建设过程中,切实发扬了民主,实现了人民群众对苏维埃政权的有效监督。三是加强工会、贫农团等群众组织对苏维埃的民主监督。1934年10月,周纯全在《中共川陕省委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中指出:“工会贫农团是川陕苏维埃的支柱,有监督苏维埃和改造苏维埃的权利。”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苏维埃政府在施政中,特别是土地分配过程中滥用权力、违法违纪和贪污腐化的现象发生。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各个时期的红色政权也都是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的。在正宁寺村塬时期,陕甘边区第一个红色政权就是选举诞生的。1932年4月初,陕甘游击队在寺村塬新庄子召开群众大会,由每个村推选出代表1人,共70余人,其中贫农40余名,雇农10余名,中农20余名,举行了工农兵代表会议,选出15名委员组成陕甘边革命委员会,陕甘游击队政委李杰夫任主席,张静元等任副主席。代表的产生是按照地区人数比例选举产生,兼顾工人、农民、军人、妇女等各种出身成分,具体是雇农5人选一名代表,贫农10人选一名代表,中农20人选一名代表,地主、富农则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种按不同人口比例选举产生代表的做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人民代表的选举所借鉴。在耀县照金时期,照金革命委员会也是民主选举产生。1933年4月5日,在陕甘边特委的领导下,陕甘边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照金召开,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了照金革命委员会,贫农代表周冬至当选为主席,习仲勋为副主席,下设经济委员、粮食委员、文化教育委员、土地委员、肃反委员及赤卫军总指挥部等人员和机构。在庆阳南梁时期,陕甘边第一个正式的苏维埃政权——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同样如此。1934年11月4日至6日,陕甘边区特委在南梁荔园堡主持召开了陕甘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100多名代表是从陕甘边区贫苦农民、工人、游击队、赤卫队和红26军中选举产生的。与会代表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推举出自己满意的候选人,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习仲勋为主席,贾生秀、牛永清为副主席的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和刘志丹任军委主席的革命军事委员会。

  通过民主选举建立红色政权仅仅是陕甘边区政权建设对民主探索的第一步。苏维埃政权给予一切过去被剥削、被压迫劳苦大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采用全民普选代表的方式唤醒了陕甘边区民众的民主意识,大大激起了他们的参与政权建设的意愿。所建立的苏维埃政府通过实施工农兵代表会议的制度,广泛吸收广大工农群众参加政权并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既保证了政府能集思广益制定各项政策法令,使之符合边区实际情况,也让积极参与其中的根据地人民衷心拥护党领导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陕甘边根据地政权建设对民主政治道路的探索,为后来陕甘宁边区推行“三三制”民主政权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川陕和陕甘边两个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都是单一制结构,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及其执行委员会均由下至上逐级通过广大的工农兵大众民主选举产生,将立法、行政、监督各项权力高度统一,议行合一的苏维埃代表制构成了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对后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进行了宝贵的探索。

  三、两个根据地政权都十分注重法规制度建设

  在川陕和陕甘边苏维埃政权建设过程中,两个根据地都非常注重法规制度建设,从而使政权建设从一开始就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川陕革命根据地政权的法规制度建设卓有成效。在川陕根据地建设过程中,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强苏维埃政权的各项法规、制度、条例。1933年2月,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了《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和《苏维埃组织法及各种委员会的工作概要说明》,对川陕根据地政权的性质、任务、政权结构和政权体制、组织原则和组织方式以及政府各部门的职权、职责等都作了详细、具体而十分明确的规定,奠定了川陕根据地政权建设的法理基础。之后,川陕省苏维埃又遵照中央苏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总体原则,相继制定颁布《粮食条例》《禁戒鸦片条例》《交通条例》《苏维埃工作方式条例》《肃反条例》《保卫局条例》《革命法庭条例》《自首条例》《没收条例》《戒严条例》《经济公社、合作社条例》《银行条例》《商业条例》《医务条例》、发行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民法和刑法,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进一步规范。川陕根据地还特别强调廉政建设,在当时社会环境下,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各级政府干部的党性、革命性、人民性等政治思想教育,极力提倡廉洁奉公精神和艰苦朴素的作风,从而使川陕根据地绝大多数干部都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形成了不讲条件、不讲待遇、不讲享受、不贪污腐化、不多占多吞、不行贿受贿、不徇私舞弊的苏区干部好作风。二是从制度上对各级干部的工作、生活待遇、是否脱产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个人待遇均有章可循。三是对违反廉政制度的干部实行严处。凡“私拿苏维埃的东西回家”、“浪费苏维埃的经济和银钱过手不清的”、“只顾多拿钱不认真办工作”之类的干部坚决“取消他们的工作”,用铁的纪律对各级干部进行教育与约束。③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在照金革命委员会时期就颁布了各种法令,包括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等,还到处贴出各项布告:戒烟、禁赌、除奸、剪发、放足、破除迷信等。群众读到这些法令和布告时,切实体会到革命政权确实是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办事的,从而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各项政策、主张。到南梁苏维埃政权时期,陕甘边代表大会除了选举出政府领导机构和军事指挥机构外,还讨论通过了《土地决议案》《政治决议案》《财政决议案》《军事决议案》等一系列重要法规法令。其中《土地决议案》就是根据1930年中央苏区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土地法》制定的,在各级苏维埃政权和土地委员会的领导下,广大劳苦大众按法令分到了土地、牛羊、粮食和其他生产资料,从而使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得以迅速有序开展起来。针对陕甘边区地处偏僻山区,存在诸多沿袭封建社会的陋习恶俗如买卖婚姻、缠足、赌博、迷信、吸食鸦片等,陕甘边苏维埃政权专门成立了各种委员会,制定颁布了禁烟条例、禁毒条例、放脚条例以及反对买卖婚姻、反对封建迷信等法规,同时要求人们严格遵守法令法规,开创了根据地朝气蓬勃的崭新局面,揭开了西北边区移风易俗和社会建设的序幕。

  四、两个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具有同样的历史局限性

  川陕和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虽然建立和存续时间不尽相同,各自政权建设的制度、措施均各有侧重和特色,但毕竟都是在战争环境下对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勇敢尝试,受当时中共中央“左”倾思想的严重干扰,两者在政府机构设置、干部素质等方面也存在同样的历史局限性。

  首先是政权结构和机构设置上的诸多局限。两个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机构设置都存在机构庞大、交叉重叠、职能混乱的问题。如川陕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机构庞大,省苏维埃政府2000余人(含各委员会、保卫局等),各委员会主席、各部处主要负责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本部有多少干部和多少工作人员。各县苏维埃政府,也不下300人(保卫局部队和犯人未计在内)。区政府有数十人,乡有十余人,村也有七八人,这样庞大的机构,人员之多,经费开支又无预、决算,只能靠各级机关用打土豪的方式解决,土豪打完了,则只有取之于民。同时,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机构重叠。如保卫局、裁判委员会和革命法庭的设置,保卫局、革命法庭都是审犯人、关犯人,结果裁判委员会无工作做了;有交通委员会却又设立了一个运输司令部,由政府领导,与交通委员会对立起来;财政委员会和红军供给部混在一起,一切经费均供军队(当时条件所限),但却又忽略了苏区的财政建设和巩固;陕甘边苏维埃政府虽然成立了土地、劳动、财政、粮食、肃反、工农监察、文化、妇女等委员会,但职能定位较为模糊,人员大都是红军指战员和当地民众的积极分子,一旦战事发生,这些干部全部调去直接参战或做备战工作,苏维埃政府往往处于停顿状态,日常工作根本无法正常推进。战事结束后,战斗减员造成的各级政权中干部变动性较大,也非常影响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其次是干部素质上,普遍存在着政府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偏低,难以胜任自己工作的现象。两个根据地各级苏维埃的政权机关,大都是红军作战取得胜利后所建立,政府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是参加革命不久的农民,不少还一字不识。在“苏维埃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苏维埃政权一定要把握在工农手中”的口号倡导下,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了不少贫农、雇农、工人出身的同志来领导机关工作,这些同志没有受过教育,工作能力不强。例如川陕省苏维埃主席熊国炳,1933年1月才入党,2月即被选举为省苏维埃主席,不识字;副主席祝义亭,曾是一名邮差,一字不识,最初在县委当司务长,后被选举为省苏维埃副主席,兼任交通委员会主席、赤色邮局局长;陕甘边苏维埃政权里除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蔡子伟等少数干部文化程度较高外,其他内务委员会、土地委员会、粮食委员会、工农监察委员会的众多干部,大抵是识字不多的农民。这些人的本质都很好,但确实因能力不够而完全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加上两个根据地都受中共六大的“唯成分论”干部政策的影响,使根据地基本上形成了从省府到各级基层政府都是工农群众出身的干部体制。这些没有受过系统教育的贫苦农民,“住在交通闭塞的山旮旯里,连三民主义、国民革命也闻所未闻,更不要说什么共产主义和苏维埃运动了”④。不可否认,这些工农干部身上有着许多非常突出的优点,如勤俭、质朴、节约、忠诚等,但他们文化层次极低,大多数属于文盲,加上大部分未经历过大革命风暴的锻炼和洗礼,其本身的素质和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尤其是让他们未经任何政治训练,立即担任各级政府的要职,这就给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和困难。例如川陕省苏维埃文化委员会的主席向思爵,当时年仅十六七岁,仅因读过两年书,曾在县里做过儿童团的工作,就调来担任省苏文委主席,结果一遇到工作不会开展,就放声大哭,弄得其他人也手足无措。虽然后来两个根据地都致力于加强干部教育,但起点太低,很大程度上还保留在识字脱盲阶段,使得两个根据地的各级政府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工作效率低、工作秩序紊乱、工作理不清头绪等弊端,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局限了根据地政权的巩固和发展。

  综上所述,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运动在西南和西北的典型实践,川陕和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在政权建设上存在着很多共同的特性,如红色政权对党领导军事斗争的高度依赖性,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局部执政条件下的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宝贵的探索,都十分注重制度法规建设,同时也因所处的历史时代相同、所处社会环境相似而存在着相同的历史局限性。

  (作者单位:四川省直机关党校)

参考文献

  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0页。

  ②《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上),四川大学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

  ③《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上),四川大学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17页。

  ④《历史的回顾》,徐向前著,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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